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打造高素质人民律师队伍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确立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在此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其中之一便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就法治人才建设而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要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广大律师作为国家法治工作队伍中的重要一员,必须要进一步加大培养力度和强化队伍建设,并通过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执业为民、恪守诚信、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民律师队伍,以实现中国律师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的重大进展,其根本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于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因此,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人民律师队伍,必须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要在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做文章和下功夫,惟有如此,才能确保律师队伍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法治道路不断前进。
一、律师行业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政治方向,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成败得失。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必须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本质要求,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唯一正确道路。
广大律师只有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跟党走,听党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和进一步提升政治素养,才能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始终保持“党建带所建,所建促党建”的新发展格局。
二、律师队伍要始终坚持执业为民的价值取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立场,就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公平正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一名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要始终坚持人民中心思想,把“为谁而执业,又依靠谁而执业”这一基本命题和重大立场,弄清弄懂,悟深悟透,把执业的初心使命和行业的职业价值有机结合起来,并在实践中融会贯通,一以贯之。
基于执业为民的基本价值追求,广大律师要把是否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作为判断是非的基本准则。换言之,广大律师在工作和生活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框架内,要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合法权益,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惟有如此,才能成为不负党的重托,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新时代律师。
三、律师职业要始终坚持恪守诚信的基本准则
律师不仅要承担一般公民的道义责任,恪守社会道德规范,还要遵循律师职业特有的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切实履行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使命和责任。根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有关规定,律师应当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自觉遵守执业行为规范,在执业中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自律。由此可知,对于律师职业而言,诚信意识和诚信规则不仅仅是一项道德规范,还被上升为一种法律规则,已经成为律师执业活动中不可偏离的轨道,也是不能逾越的红线,必须牢固树立、深入把握、全面贯彻、不断发展。
然而现实中,极少数律师为了承揽案源和出于其他不正当动机,不惜进行虚假、不当或误导性宣传,甚至出现虚假承诺和乱收案收费的违规违法现象,这些违背基本诚信原则的行为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基本规范显然格格不入,也严重损害了律师在人民群众和社会公众中的社会形象。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忱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风清气正、廉洁自律、正直可信、规范执业的新时代律师队伍。
四、律师工作要始终坚持敢于担当的奋斗底色
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执业律师,同样都要树立担当意识。时刻积极响应各级组织号召,更要付诸实践行动,要身体力行,以“责任重于泰山”的担当意识和“讲实话,干实事”的正确姿态投入到工作实际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中可以看出,为幸福而奋斗,在奋斗中谋幸福,是一切奋斗者的使命与担当。
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成员和法治实践的一线奋斗者,律师的担任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对法治中国建设充满必胜必赢的信念,并坚持身体力行;坚决落实各级组织交办任务,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中有为更要有位;坚持有偿服务与公益服务并行,更加注重公益法律服务的社会价值和品牌形象;坚守执业为民的初心使命,全面提升自身素养,不断压实主体责任,把每个案件办妥办好,把每次服务做细做精,始终把人民利益和公平正义摆在工作首位。担当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使命、更是一种美德,广大律师只有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和善于担当,才能在担当中体现较真碰硬精神、才能在担当中不断砥砺前行、也才能在担当中始终有为更有位。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要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只有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才能切实为党和人民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信念坚定、执业为民、行动自觉、工作担当、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新时代人民律师队伍,也才能确保中国律师业永葆政治本色、永葆初心使命、永葆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