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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辉著作

浅谈律师如何与委托人、法官进行有效沟通

发布:邢辉学术网 浏览:131次

关于律师与委托人和法官的有效沟通,在律师行业是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律师与委托人和法官的沟通本质上属于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般而言,任何诉讼案件都存在三个角色,即当事人、律师和法官,特别是在民商事诉讼中更是如此,因此,律师与委托人和法官的沟通不仅重要,而且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关于本话题,笔者现结合自己的办案心得,提出以下拙见,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并引起律师同仁更加深入的讨论和思考。

一、律师与委托人的有效沟通方面

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是一种代理与被代理的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契约”的方式进行约定和固定。律师的职责是忠实、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并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律师不可避免的要与委托人开展各种各样的交流和沟通,以笔者愚见,律师沟通的终极目标在于通过专业的分析和判断,合理预测案件的走向,并有效调整委托人的心理预期,避免出现律师判断与法院裁判之间的重大落差。围绕有效沟通的目标任务,律师必须要在恪守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牢牢把握法律事实和法律规范之间的内在联系,通过缜密的逻辑思维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将抽象的法律术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并将自己合理的判断和观点让委托人心悦诚服地认可和接受。常言道,“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的脑袋里”是世界上最难做到的事情。现实工作中,律师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观点让委托人予以充分认可,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要彻底改变委托人固有的思维、认识和意见,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律师要成功说服委托人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司法实践中,在案件调解或者判决之后,委托人投诉律师的不在少数,虽然投诉的种类和原因千差万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缺乏有效的沟通,律师自始至终都没有说服过自己的委托人。现实工作中,律师要在开庭前、开庭时和开庭后,都要尽力与委托人开展有效的沟通,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办案共识,避免误解和分歧,以诚信的态度、专业的水平和尽责的态度出色的完成各项代理任务,并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二、律师与法官的有效沟通方面

律师与法官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分工虽有不同,但两者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然而,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律师与法官的角色和定位各不相同,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看法难免会有不同见解,因此,律师的观点不可能都能被法官所接受,哪怕是正确合理的观点。鉴于此,律师必须要穷尽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务实高效地开展与法官的沟通交流工作,特别是在案件进入待开庭阶段的时间节点,尤为重要。以笔者观点,律师与法官的沟通,其目的在于通过思维和观点的碰撞,以成功说服法官接受己方的代理意见,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就沟通的阶段而言,可以基本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庭前阶段,即在案件的开庭之前,就案件的管辖法院、举证期限、证据交换、财产保全等方面开展交流,以起到“先入为主”的效果;二是庭审阶段,即在案件的开庭审理中,就案件的事实认定、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方面开展交流,以起到“当面说服”的效果;三是庭后阶段,即在案件开庭后宣判之前,就案件的再次开庭、补充举证、补充意见、裁判规则等方面开展交流,以起到“补强意见”的效果。就沟通的形式而言,律师可以采取书面沟通和口头沟通相结合、相交叉的方式,具体要考虑到诉讼的不同进程和所处的不同阶段,因时制宜,互为补充,互相支撑,以取得相得益彰的沟通效果。就沟通的技巧而言,律师可以在尊重事实和法律规则的基础上,本着诚信、规范、适度的原则,充分考虑法官的工作安排和案件进度,就程序处理、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类案规则等方面开展有理有据有节的沟通,以法官不反感为底线,以法官乐于接受为目标,摆事实,讲道理,以取得良好的沟通效果和办案质效。

众所周知,沟通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有效的沟通,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律师与委托人、法官就案件办理开展有效沟通,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可以凝聚更多办案共识、可以提高工作质效,因此,律师要重视沟通的价值,学会沟通的方法,掌握沟通的技巧,在沟通中办案,在办案中沟通,唯有如此,律师才能将案件办理的更加顺畅、处理的更加漂亮,才能获得委托人的认可和法官的尊重,最终在个案的处理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