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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司法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律协共同举办《新刑诉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

发布:邢辉学术网 浏览:76次

为切实提高我市律师的办案水平和辩护技能,加深对新刑事诉讼法解释的领悟和掌握,2021522日,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常州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新刑诉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本次专题培训邀请全国知名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刑事诉讼法及证据法领域专家门金玲老师授课。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杨炯、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纪海清、市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邢辉出席,全市公职律师、市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市律协50名刑辩专业人才培训班全体学员、全市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等参加了本次专题培训。培训由刑委会主任邢辉主持。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杨炯作开场动员致辞,他讲到,新刑诉法解释全面总结了我国刑事审判实践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刑事审判程序的有关问题做了系统性规定,是最高法有史以来条文数量最多的司法解释,也是内容最为丰富和最为重要的司法解释之一,其颁布施行,对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参加培训的律师重视此次业务培训,深入学习理论及实务讲解。

此次专题培训分为“庭前会议”“证据”两个篇章。门教授对新刑诉法解释对庭前会议、证据这两大部分内容相较旧解释增删改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对比,门教授还结合其丰富的实务经验,就新刑诉法解释颁布施行后,刑辩律师如何掌控庭前会议,如何掌握证据辩护的维护等问题,结合案例与参会律师研析与探讨。

门教授强调,新刑诉法解释庭前会议部分的内容是对辩护空间的扩张,而证据部分的内容是对辩护空间的限缩,中国的刑辩律师必须适应中国的刑事司法实践,尤其要格外重视庭外辩护,要有开放的辩护视角,有充分的政治意识和社会意识,追求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

授课结束后,市律协刑委会主任邢辉对门教授的精彩授课表示了感谢,他讲到,门教授的授课沿法条、证据、辩点、技术这一主线,为大家在新刑诉法解释颁布实施后开展刑事辩护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方法论,开拓了律师们的辩护视野。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刑事辩护工作中要练好基本功,并从法条、法理、证据中挖掘辩点,运用辩护技术还原事实真相,取得辩护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