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温度”因援助而生
2019年1月4日下午18时许,由江苏圣典(常州)律师事务所邢辉律师、耿帅律师主办的关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法律援助案件,经过辩护团队的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王某某经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后,办案机关将逮捕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办妥释放手续后,承办律师及时做好为受援对象王某某安排食宿、购买衣物和联系家人等工作,最后,王某某在其母亲的带领下顺利返程回家过年。
嫌疑人王某某涉案时系刚刚通过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年龄刚满18周岁,来自我国北方某个偏远贫困的农村。王某某家中生活困难,父亲常年卧病在床,家中的所有开支都依靠于形单力薄在外打工的母亲,懂事的王某某从小便勤俭节约、勤奋好学,并在2018年高考中取得的优异的成绩。如果不是一念之差,按照正常的轨迹,2018年9月,王某某本该顺利跨入大学校园,成为一名让家人乃至当地乡亲都引以为傲的大学生。然而他却因年幼无知,法律意识淡薄,仅出于为赚取一点零钱做学费的想法,却因“交友不慎”而误入歧途。
本市李纲律师在看守所会见自己当事人时,得知同监室的王某某的上述情况,积极联系各方并上报至新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周洪春处长及徐恺主任认真听取李纲律师的汇报后,主动与王某某家人取得联系,经耐心询问相关情况后,认为王某某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后在周洪春处长及徐恺主任的关怀和帮助下,为其指派了刑事业务优秀的律所团队来承办辩护工作,并为其办妥法律援助的相关手续。
2018年11月5日,江苏圣典(常州)律师事务所接受常州市新北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承担对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辩护工作。接到指派通知后,邢辉律师作为律所主任及常州市刑事委员会主任高度重视,决定举全所刑辩力量,全力以赴办好本案的援助工作,及时安排耿帅、梁海洋律师前往检察院开展阅卷工作。
通过阅卷、会见及与区检察院多次沟通,对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后在邢主任的主持下,律所刑辩团队核心成员齐聚一堂开展了对案情进行研究和深度分析的头脑风暴,最终大家一致认为,不管是从犯罪情节还是社会危险性方面,嫌疑人王某某都不存在继续羁押的必要性,故向新北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后经过辩护人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交流后,并主动表示愿意为其缴纳保证金和退出违法所得,最终检察院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秉持法律人的悲悯情怀,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将王某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援助案件取得阶段性成果后,邢辉主任及时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告,并表态将继续集律所的财力和人力,为王某某继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