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个瞬间 记载七年执业历程—记北京市惠诚(常州)律师事务所 邢辉律师
1、2007年12月,邢辉律师荣获常州市首届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并在论坛发言交流;
2、2008年9月,邢辉律师撰写的《招聘空姐后毁约,法官如何适用法律判赔》一文发表于《检察日报》;
3、、2009年12月2日,邢辉律师撰写的《新视野下中国律师参政议政的模式与路径探微》一文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律师优秀论文”;
4、、2010年2月23日,参与推动“律师党员公信力工程”,在“十件好事”评选活动中当选,并获发荣誉证书;
5、2010年11月25日,邢辉律师为常州市第三中学作“构建和谐校园”专题法律讲座,并获发荣誉证书;
6、2010年12月8日,武进区人力资源行业协会“专家库”高级讲师,武进区人力资源行业协会;
7、2011年4月24日,邢辉律师受邀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周年庆典,并有两篇论文入选“首届律师学院论坛”暨“中国律师与司法改革”研讨会论文集;
8、2011年11月20日,首届江苏律师论坛在淮安举办,邢辉受邀在论坛发言,其撰写的《关于律师专业化的若干思考》和《青年律师如何实现科学发展》两篇论文获得论坛优秀论文;
9、2011年12月,邢辉律师承办的“被告人何云山组织卖淫罪”一案成功入选《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
10、2012年3月,邢辉律师在江苏省司法厅2011年度全省“双促双助”法律服务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
11、2012年8月20日,被新北区消费者协会聘为“新北区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
12、2012年9月,邢辉律师成功被武汉理工大学录取并开始攻读MBA专业,学制两年半。
13、2012年10月18日,应邀参加第十届华东律师论坛,撰写的论文《以律师参政议政为契机,谋求中国律师业新蓝图》荣获“二等奖”并作交流发言,2013年5月20日,该论文被江苏省律协评为“江苏律师优秀论文”;
14、2012年11月7日,经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邢辉律师当选常州市“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15、2012年11月,邢辉律师被常州市消防支队聘为“廉政消防监督员”,聘期2年;
16、2012年12月,撰写的《积极推进律师参政议政》一文在上海市政协主管的省级期刊《浦江纵横》发表;
17、2013年4月8日,经中国法学会审核同意,邢辉律师当选“中国法学会会员”;
18、2013年4月,承办的“被告人张禳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2年江苏知识产权10大刑事案例”之一,并入选该院《2012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
19、2013年12月,承办原告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诉被告江阴长盛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责任纠纷”环保公益诉讼一案,该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全省法院资源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十大案例之一向社会公开发布。此外,2014年1月20日,常州市律师协会也将本案作为“2012-2013年度全市律师化解社会矛盾典型案例”并予以表彰奖励,抄送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
20、2014年3月27日,邢辉律师被常州市卫生局聘为“常州市卫生局行风监督员”,自2014年3月起,聘期2年;
21、2014年4月22日,经江苏省律师协会八届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邢辉律师当选“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22、2014年5月16日,邢辉律师被江苏省常州监狱聘为该单位“第二届公正文明执法特邀监督员”,聘期自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为期三年;
23、2014年6月17日,受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江苏省溧阳市“2.25杀人案”被告人钱立新提供法律援助和出庭辩护,市人大代表及相关领导列席旁听;
24、2014年6月25日,新北区成立我市首家反家暴协会,邢辉当选“常州市新北区反家暴协会”理事;
25、2014年7月7日,受市司法局和环保局指派为常州“藻江河”受污一案提供法律援助,并接受原告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的委托依法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水污染责任纠纷”环保公益诉讼,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26、2014年8月6日,常州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揭牌,开启常州第十二个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点,为在押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援助。市司法局局长陈少宝发表重要讲话,邢辉律师作为公益援助律师发表自己的看法;
27、2014年8月10日,邢辉律师撰写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难题及破解之道》报送江苏省律协参与“第三届江苏律师论坛”和“第十二届华东律师论坛”活动评选;
28、2014年8月17日,常州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邢辉律师获准三级律师资格;
29、2014年8月20日,经组织推荐并报请团市委审核同意,邢辉律师被推荐为“江苏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个人会员”;
30、2014年8月22日,经所在单位和市律协审核,邢辉律师作为候选人参评第二届“常州市优秀青年法学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