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辉公益
邢辉律师为常州“藻江河”水污染责任纠纷案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2014年4月份,常州“藻江河”遭非法分子偷排污水,并引发河水严重污染事件。事发后,相关政府机关及环保部门依法介入调查取证,经检测河水砷浓度严重超标,相关机关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生态修复。经初步调查,“藻江河”污染系常州某硫酸公司非法偷排含有大量砷的生产污水所致,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立案侦查,相关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但由于污染环境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属于公益案件,为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制裁违法行为,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依法作为原告提起水污染责任纠纷的环保公益诉讼,并要求被告常州某硫酸公司承担消除环境污染损害并赔偿各项污染治理费用(治污费用的具体金额有待鉴定机构依法鉴定后予以明确)的法律责任。作为公益律师,邢辉律师接受原告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的委托依法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保公益诉讼,本案业已被人民法院受理,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